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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民风淳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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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民风淳朴 (第2/3页)

50美分一斤很贵么?

    另外,不少女人也喝酒,比如家里那个胖女佣,仗着家里酒不要钱,每天都会喝个一两杯。一个月起码喝掉4~5斤酒。

    还有各种过路客。这个地方,典型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不买酒就可能几天没酒喝。进山的猎人们灌一两袋酒再出发已经成为惯例。

    不过定居的农夫们有的会自己酿造一些麦酒之类的淡酒。好不好喝能不能喝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这个时代喝酒是刚需。

    西方人跟中国人不同,一直没有形成喝开水的习惯。而是形成喝酒避免疾病和瘟疫的习俗。

    大航海时代,水手们搬上船的食用水,绝大部分是淡酒。即使是开水,也放不了几天就臭了。而酒没有这样的问题。

    现代酒精饮料,只要有10%以上,就可以不用标注保质期。

    汤姆来酒馆,就是来确定这些“销售人员”是否知道一些东西。

    “少爷,你是说喝了科罗拉多酒,可以百病不生?”

    “额,让顾客掺水喝也行?”

    “涂抹身上可以驱赶蚊虫?”

    “身上痒也可以抹一抹?欸,我先试试。”

    “上帝啊,谁会把酒弄脚上?什么?能去除鞋子和脚的臭味?”

    “向顾客宣传?”

    “倒一杯,点着?稍等…”

    大胡子忽然冒一句,“点着了喝?这个没试过!”

    漂亮女招待:“要不你试试看?”

    一阵鸡飞狗跳后。

    大胡子的大胡子没了。

    还好没烧光,漂亮女招待还找来剪刀,憋着笑给他修了修。

    就在大家乐不可吱,大胡子脸色发黑的时候,就听见外面忽然“砰”的一声枪响。有人大声惨叫。

    大胡子立刻,不,小胡子立刻拔出手枪,冲向门口。只见路对面旅馆门口,有人倒在地上,正在嚎叫挣扎咒骂。一个头戴灰色毡帽的人正从他身上摘钱袋。

    路上有人大喊,“他在杀人抢劫。”抢劫犯直起腰,一只脚踏才上马镫,就不敢动了。

    只见陆续十多个人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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