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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往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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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章 往事(二) (第1/2页)

    九年前,在京都,赵府已与梁府就赵家三公子赵逸明和梁家嫡女梁玉芷的婚事交换了庚帖、过了文定,婚期也定下来了,双方商量后定在了次年九月的下旬。

    当时的婚事由赵侍郎作主拍板,赵侍郎夫人方氏对这门亲事是不太满意的,因为大儿媳妇的出身已经够好了,她更想要的,是个出身低一些的儿媳妇,方好摆她的婆婆架子,将儿媳妇拿捏起来。但碍于赵侍郎的面子只好作罢。

    恰逢方氏的弟弟带着方祺奕并方彤云进京都送节礼来,方氏见方彤云虽不过是庶出,但样貌很是拿得出手,说话也很是讨喜,再挑剔一些也不过是规矩差些,但是调教一二也是个好的。

    那时方氏的弟弟因生意上的事情要在京都逗留一小段时间,方氏更是高兴,便开口留了方彤云在京都赵家,日日作伴。

    只不过几天,就萌生出“彤云作我儿媳妇,岂不是比那什么梁家小姐更好”的想法来,看向方彤云的目光便日益和善。

    没想到那方彤云却是不太愿意的,称“若三表哥没有定亲,彤云可能尚且有些想法,但此时三表哥已有亲事,彤云怎能如此”。虽方彤云开口拒绝,但方氏心里却更感受到方彤云的好来,觉得方彤云不是不想嫁给赵逸明的,只是因中间夹着个梁家小姐,才如此为难。于是心下一计较,设了个“醉卧美人间”的计来,欲撮合赵逸明和方彤云,自觉乃“成人之美”。

    却没想到事成之后,并不如方氏所想,方彤云非但没有感谢她,还“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想要寻死,口口声声道“姑妈害苦了我,姑妈害苦了我啊”。

    原来方彤云早已有了婚事,小时候便定给了一个商户人家,只不过那户人家后来迁到了京都做买卖。虽商人地位不高,但是门当户对、媒妁之言,更何况嫁过去便是当正头的娘子,也是一门好亲事了。方氏的弟弟带着方彤云来,也是存了心思相看的,便借着生意的由头当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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